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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沐鸣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立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沐鸣学生管理规定》《高等沐鸣学生行为准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管理规定》《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沐鸣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沐鸣娱乐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及其他类型学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沐鸣给予学生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沐鸣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四条 学生对违纪处分有按程序进行陈述、申辩、申诉的权利。

第二章  违纪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 沐鸣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以上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特殊情况下,沐鸣可以直接给予违纪学生通报批评。

第六条 学生在校内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实训🎷、考察🦸‍♂️、社会实践等活动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确有悔改表现的;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诈骗,能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的违纪行为,积极协助沐鸣查处问题,认错态度好的🧷;

(三)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等立功表现的;

(四)有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情节的。

第八条 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认错态度不好的⛺️;或者制造障碍👩🏼‍⚖️,妨碍调查取证的;

(二)包庇他人违纪行为或在组织调查中翻供、串供的;

(三)对检举揭发人🫰🏽、证人及有关人员等打击报复、威胁恐吓的💀;

(四)在校期间已受过纪律处分🎤,再次违纪的🌦;或者同时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违纪行为的;

(五)伙同校外人员违反本规定的;

(六)群体性违纪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

(七)酒后发生违纪行为的;

(八)涉外活动违纪的👶🏿;

(九)有其他应给予从重或加重处分情节的。

第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条款中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十条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条款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种类基础上,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违纪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由违纪者赔偿损失或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违纪所得的财物、使用的工具要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第十二条 班级或其他团体违纪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班级或团体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违纪情节严重的团体💗,予以改组或解散。

第三章  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十三条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司法机关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违反法律、法规𓀁,被司法或行政机关认定⏱,但不予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沐鸣规定,影响🧛🏼、扰乱校园秩序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等🟧,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一)扰乱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图书馆、报告厅🌋、餐厅、浴室🎍、体育场地、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学习、工作👨‍🦯👈🏽、生活等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校园秩序的;

(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沐鸣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的🐏;

(四)因学习成绩评定👳🏿、就业、评奖评优🧜🏼、竞赛活动👮‍♂️、资助、处分等原因🤞,对有关人员寻衅滋事👩🏻‍🦰,打击报复的;

(五)非法制造👨🏿‍🍳、贩卖、携带、持有枪支🫃🏽、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六)在校内公共场所哄闹、摔酒瓶、投掷火种🔴、烧杂物、掷砸物品等扰乱公共秩序,不听劝阻的🌝;

(七)酗酒的🧑‍🧒‍🧒;

(八)违章使用明火的。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等,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

(二)爬墙、跳窗进出校园及校园内公共场所的⌚️;

(三)豢养宠物经教育不改的;

(四)随便张贴海报、标语等的;

(五)未经批准在校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代理🪢、招揽生意,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出租物品等)影响校园管理秩序的;

(六)在校园内高声喧哗或未经批准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等影响他人工作、学习或生活的🐉;

(七)打水🦿、就餐等乱插队不听劝阻的;

(八)损坏校园设施、破坏草坪、攀折花木等的;

(九)在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的墙壁、课桌、公共图书等公共物品上乱写乱画的;

(十)在宿舍、教室、图书馆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不听劝阻的;

(十一)有其他影响沐鸣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第十六条 复制、制作、张贴、传阅🎅🏼😔、传播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等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在沐鸣组织、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组织、成立💆、参与非法集会或者对学生身心健康无益的各类团体或组织,对参与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对组织者或骨干分子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参与走私、贩私等非法经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触犯法律、法规者,按第十四条处理🧜🏻‍♀️。

第二十条 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做出有损大学生形象行为举止的📲,给予下列处分:

(一)以任何方式侮辱🛏、谩骂或威胁、恫吓、要挟或报复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非法冒领、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汇票或其它邮件,私自使用他人物品,造成不良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绐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冒用沐鸣或他人名义,侵害沐鸣或他人利益,给沐鸣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五)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收看淫秽书刊、杂志、录相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涂写、书画淫秽文字、画像🙋🏻‍♂️,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物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用语言或者行为等在校内外有滋扰、调戏、猥亵他人的行为,接受或提供色情服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嫖娼卖淫、强奸或强奸未遂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八)因男女交往不文明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九)有其它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一)用语言🚣、行为等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事件发生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策划🪔、组织或唆使他人打架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参与打架斗殴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致他人重伤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本款规定中轻伤的界限是🔧:打人致对方无内伤但外表有流血、红肿或破皮等现象💂🏽🦧;重伤的界限是:打人致对方受外伤且缝合或受内伤且需治疗及其以上程度者。3人以上群架事件参与者,参照上述情况给予加重一级处分;

(四)直接或间接伙同校外人员打架斗殴或聚众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五)企图持械侵害对方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已持器械完成侵害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六)为他人打架提供器械,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七)对打架斗殴事件不予制止且参与一方的行动🏌🏻‍♂️,或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构成帮凶🧑‍🚀🍆,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八)威胁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寻衅报复打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防卫过当造成伤害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误伤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原因🚕🦸🏿、误伤程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参与打架的当事人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知情而故意提供伪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十一)参与黑社会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团伙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十二)打人致伤者🙏,除给予处分外🔅,还应赔偿受害者医疗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费。如不按期交纳🫠,则给予加重一级处分;

(十三)因打架斗殴受到公安机关处罚者👨🏿‍🚀,按本规定中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或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资或赌具的,除没收赌具、赌资外⇢,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自己虽未参与赌博,但为赌博提供赌博场所、赌资或赌具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一般参与或初犯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为首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参与2次(含2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由赌博引起打架🏉、斗殴或造成其他后果者,参照第二十二条加重一级处分;

(五)参与赌球等网络赌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 以盗窃、诈骗、贪污、冒领等不正当手段侵占公私财物(包括公用电源、通讯线路等)者,除追回赃款、赃物外,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一)价值不满500元、尚不够公安机关立案的,初次作案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二次作案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三次以上作案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价值500元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明知是赃款👩🏽‍✈️、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或购买、销售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五)拾物不还6️⃣、非法占有他人遗失财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的,参照作案者所受处分处理;

(七)利用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便内外勾结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参照本条(一)⚂、(二)款从重处分;

(八)经公安或安保部门确认为撬窃者,无论是否窃得财物,均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敲诈🏀、勒索🫎、抢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以篡改文件⚜️👨🏻‍⚕️、证件、个人档案,伪造🧚🏿、私刻公章、印章及其它非法手段和方式来达到个人目的者,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以下处分:

(一)转借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视后果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冒领、冒用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违反沐鸣有关财务报销的规定,弄虚作假者(如修改发票🙎🏿‍♂️、开假证明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篡改👡、伪造各类获奖证书、有关证明文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五)篡改、伪造学生证、校园卡、毕业证,私刻、伪造公章🧖‍♀️,篡改🏋🏻‍♀️、伪造成绩单,伪造教师签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知情不报或者故意包庇(一)至(五)款违纪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七)未经批准擅自以沐鸣名义对外发布公告、新闻,或者擅自代表沐鸣做出承诺🧚🏽‍♀️,或者擅自代表沐鸣在社会上参加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八)在个人的商业活动中🧑🏻‍💼,公开在招牌、广告🫶🏿、海报😫、文件等有关宣传材料上使用沐鸣的名称或者标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未经批准擅自以沐鸣、部门(院、系)等机构或者学生组织的名义在社会上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 恶意破坏🚏、挪用公私财物,根据损坏或挪用财物的价值和情节给予违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价赔偿经济损失:

(一)损坏价值不足500元者(含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损坏价值500元(含)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过失损坏公私财物,后果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参照(一)💣、(二)款从轻处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私自挪用或搬走沐鸣教室等公共场所座椅或其他物品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参照(一)、(二)款给予纪律处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五)重犯或虽初犯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可比照上述情节从重处罚🥯;

(六)有其他侵犯公私财物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沐鸣安全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给予处分:

(一)在学生公寓、其它公共场所私自改电、乱接电源、使用违规电器、炉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规设备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不服从门卫等校园管理人员(如🏌🏻‍♀️:校门、宿舍公寓楼等场所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寻衅滋事、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沐鸣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扰乱公寓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

(一)无故夜不归宿或经查累计2次以上(含2次)无故晚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6️⃣。

(二)未经批准,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在学生公寓私自改电🐶🥎,未经允许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及炊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具体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暖炉、电冰箱🎯、电炒锅🦮、电火锅以及安全系数比较低的其他电器,酒精炉、煤气炉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炊具设备等),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第一次被查处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二次被查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对于违规使用的设备,由公寓负责部门统一收集代为保管🧅,在校学习期满,由设备拥有者凭查处时的有关凭证领回。

(四)凡未经沐鸣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屋住宿者👩🏻‍🦲,一经发现,除责令其立即搬回规定宿舍住宿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九条 故意损坏🧑🏽‍⚖️、偷窃图书馆馆藏图书或以旧换新者,除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沐鸣规定教学活动的,按照《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管理规定》应予退学🎤。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或擅自离校不满两周的〔上课🍏🦶🏼、规定的自习课、实习、实训、学徒制、军训以及沐鸣规定参加的活动,未经请假🕺🏽、开学不按时到校注册或虽经请假但逾期不归者👨🏿‍🦳,都以旷课论。上课🧚🏽‍♂️、规定的自习课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实习、实训、学徒制、军训🚴🏽、沐鸣规定参加的活动等按天计算〕,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累计旷课达10学时或擅自离校达2天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累计旷课达20学时或擅自离校达4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累计旷课达30学时或擅自离校达6天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累计旷课达40学时或擅自离校达8天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累计旷课达50学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连续天数的计算中不计法定节假日🎿。

出具假证明请假离校者🧏🏻‍♀️,按擅自离校论处🤰🏼。

擅自离校学生,院系应及时寻找并上报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告知学生家长,并视情况报告公安部门🖍。

第三十一条 考试(包括各个教学环节的考核)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等的⏩,按照《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在网络上发生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发生下列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在网络上散布、传播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给他人的学习、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者🏃‍♀️;

2.利用网络恶意传播信息垃圾👩‍🎨,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者🖼;

3.不服从网络管理☯️🙂,对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侮辱谩骂者;

4.通过网络泄露他人隐私,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利用网络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或移动通讯网络系统,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违法违规活动,为其提供便利者;

7.其它网络违规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恶劣后果者👩🏻‍🦲😠。

(二)发生下列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登录非法网站或在网络上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信息及反动言论者;

2.在网络上观看、制作或传播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教唆犯罪等非法信息的💧;

3.擅自利用网络进行串联,宣传或鼓动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等活动,影响沐鸣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者;

4.在网络上发布、传播淫秽图片🥩、文字信息者💇🏻‍♂️;

5.利用网络非法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或移动通讯网络系统🏺🧔‍♂️,恶意修改、破坏数据信息🔭👳🏼,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制造🍅😩、传播各类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程序等破坏性行为者🩰;

7.盗用他人账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严重后果者;

8.利用网络👩🏼‍⚖️,窃取🧎、泄露保密资料,造成严重后果者;

9.复制、传播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资源者🧁🧑‍🦼‍➡️;

10.通过网络泄露他人隐私,影响恶劣者;

11.在网络上公开地肆意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12.利用网络进行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十四条 未经批准在校内外进行募捐或以募捐为名骗取钱财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没有列入的违纪行为,如需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和有关精神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章  处分的权限、程序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违纪应由所在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提出处理意见✮,依职能归口,违反教学管理规定及考风考纪、学术不端等的违纪处分报教务处进行审核,日常行为管理及思想品德等其他违纪处分报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一)院系在提报处理意见时🫶🏿✫,应同时提供学生本人签字的学生违纪事实书面材料⚪️🎃、相关人员或相关部门的旁证材料🍽、保卫处对违纪事实的调查认证材料、其他物证和证人证言材料、当事人陈述或申辩所形成的书面材料等。若召开听证会→,还需提供听证会原始记录等有关材料。所有证据之间须相互关联、相互印证和支持🥌,并作为处分决定书附件归档。

(二)对学生做出违纪处理时,须明确处分依据,即必须有与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相对应的国家、地方或沐鸣的相关规定的条款👩‍🏭。

(三)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对学生的违纪处理🤍,必须说明学生违纪行为的手段🧙🏻、方式和产生的后果或影响,明确做出违纪情节轻微🙅🏻‍♀️、严重、特别严重等的评估和判断👊🏻,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第三十七条 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审核批准;给予学生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八条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所在院系或有关部门应负责查清学生违纪事实➗。沐鸣任何教职工在其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告知学生所在院系🗂,并会同院系及时查清事实。院系或有关部门在调查学生违纪事件中遇有困难,必要时可提请保卫处调查💿。跨两个及以上院系的学生违纪事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协调学生所在院系共同研究处理意见。

第三十九条 院系在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之前,要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对评优评先👩🏽‍🍼、奖励、资助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形成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陈述、申辩期限自告知之日起不超过2个工作日🤸🏻,过期视为不再进行陈述和申辩。影响重大又事实不清👩‍🌾,存有异议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举行听证会。

第四十条 学生违纪事实查清后,学生所在院系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特殊情况👩🏻‍🎓🧝🏻,可延至7个工作日。逾期将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对院系提出的处理意见有异议时🧎🏻‍♀️,可要求院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审议🪙,或会同有关部门直接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期限为六个月✖️💎,记过的处分期为十二个月⛏,留校察看的察看期为十二个月☹️,留察看期同时为处分期;自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算起。对毕业年级学生处分,如果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至学生毕业离校时间短于规定的处分期限♗🪕,处分期限可至学生毕业离校之日止,但不能少于规定处分期限二分之一的时间🚣🏻‍♂️。

学生受处分期间因故休学或者停学的🧇,休学或者停学的时间不计入处分期内👄。

第四十三条 沐鸣对学生作出处分🤵🏽‍♀️,要出具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处分决定书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以沐鸣的名义统一行文,并视情况在全校、院系、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布,并下发相关职能部门💅🏽、违纪学生所在院系👵🏼。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十四条 处分决定书由院系负责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利用沐鸣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学生本人的,应至少有2人同时执行🐞。留置方式送达的,送达人应至少再邀请教职工代表2人、学生代表2人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把处分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邮寄方式送达的,应采用中国邮政快递方式,并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
处分决定需通知亲属的由院系负责告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处分解除:

解除学生处分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并提交处分期间的思想汇报及班级评议材料,经认可后予以解除🪥。其中,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提出解除建议🔭,提报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予以解除;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由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提出解除建议,提报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解除。特殊情况上报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学生处分解除后,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申请在《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批表》上加盖沐鸣公章🎅,由院系负责送达学生本人。送达方式参照本规定第二十条🈸。

第四十六条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据《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管理规定》和《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在接到沐鸣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沐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沐鸣暂缓执行有关决定🧙🏿‍♂️。如对沐鸣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沐鸣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四十七条 学生违纪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分别由学生工作部或教务处真实完整地归入沐鸣文书档案,由学生所在院系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𓀎,沐鸣发给学习证明🤼‍♂️。学生应当在处分决定书送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离校。逾期不办理手续离校者,沐鸣自行注销其在校内的各种关系,并在指定人员给与办理前🍗,向离校者做好告知程序🥙。档案由沐鸣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给予某一级别“以上处分”或“以下处分”均包含该级别处分。

第四十九条 沐鸣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违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条 本规定中的“天”指自然日。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

2.沐鸣娱乐 -《沐鸣智享科技,乐无止境》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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